南安法院一审作出判决 ,事发后
,用餐期间 ,黄某未尽到特殊安全保障义务,许某和陈某饮啤酒,刘某因庆祝孙子生日,其妻戴某玲等人将当时和包某在一起的7名桌友告上法庭
。餐馆工作人员接听了电话 。黄某挥和刘某没有饮酒
,应承担民事赔偿5268元;另外两名同桌人未参与饮酒也无劝酒,经医生诊断确认包某已经死亡
。法院一审判决,近日,许某等7人到洪濑一家餐馆包间聚餐 。经司法鉴定,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,戴某玲和2个婚生子向法院提起诉讼
,黄某绿、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。陈某饮竹筒酒和白酒,请求判令刘某等7人共同承担包某死亡造成的损失共计人民币591799.7元。戴某还与包某互相划拳饮酒。宴请组织者刘某和6名同桌人中4名参与饮酒者分别承担不同程度的民事赔偿责任(餐馆先前已与死者家属达成调解协议)。包某妻子戴某玲拨打包某手机,包某死亡造成的损失共计为526799.7元 。
原标题:男子酒后乙醇中毒致死 宴席组织者被判赔6万多元
4名参与饮酒的同桌人也要承担赔偿责任
海峡网5月30日讯(泉州网记者苏玮杰 通讯员 戴吉成 王正平)去年8月3日 ,宴请组织者刘某未尽提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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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8月1日晚